充分运用金融资本 加快**经济发展
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也是调节经济结构和社会分配的重要手段。加快经济发展,项目是载体,金融是“血脉”。正确把握金融的基本特征和运行规律,探索运用金融资本的方式方法,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金融强有力的支撑
我市是一个欠发达地区,资本原始积累少,经济总量小,地方财力弱,经济发展呈现出典型的投资拉动型特征。近些年,随着我市项目建设和投资规模不断加大,金融资本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也越来越大。2000年至2008年,我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由60亿元增加到83.8亿元,年均增长7.9%,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开发和社会事业发展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从当前我市发展实际情况来看,金融发展还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贷款规模小。2008年,银行信贷资金投放总量与GDP之比只有68.7%,远远低于全国110%的平均水平,金融投入对GDP的支撑力明显不足;存差逐年扩大,已由2000年的58亿元扩大到2008年的123.1亿元。二是融资渠道窄。我市企业融资主要依赖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直接融资比例偏低,民间资本启动不足,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不断深化,资金向“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客户、重点地区”倾斜,造成我市经营网点减少,基层行信贷管理权限被上收,市县属企业通过商业银行融资的难度进一步增大。三是社会信用环境欠佳。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部分企业经营效益不佳,自觉还贷的意识和能力较差,甚至有的企业借撤并、改制之机逃废银行债务,导致银行出现“惜贷”、“慎贷”的现象。当前,更令人忧虑的是,随着国家“双稳健”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国债资金总规模逐步缩小,这势必增加我们向上争取资金的难度,影响国债项目的数量和资金总量,导致项目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更加突出。因此,尽快激活和充分运用好金融资本,对于加快我市经济发展也就显得更加重要。我们必须在积极争取财政性融资,扩大招商引资的同时,充分发挥金融资本的作用,尤其要重视对社会民间资金的开发利用,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建立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主体
建立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主体,是引入竞争机制、活跃金融市场、提高资金配置能力的基本前提,对于拓展金融服务领域、丰富金融产品、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充分发挥商业银行融资的主渠道作用。商业银行具有经营面宽、信用扩张能力强的特点,要进一步完善经营机制,提高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积极开拓适应区域经济特点的信贷品种,改进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扩大信贷投放领域,坚持不论大小、不论所有制,以效益为中心,对有市场、有效益、讲信用的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应加强引导和监控,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商业银行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提高基层行的授权授信额度,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督促基层行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增加对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项目开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信贷投入。
进一步增强农村信用社的融资能力。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对农村信用社重新界定产权,撤销乡镇一级信用社法人资格,合并为县一级法人社。对肃州区、敦煌市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革,组建农村合作银行。要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构建新型产权关系和组织管理形式。积极吸收种养大户、私营业主、企业法人等投资入股,扩大股本规模,增强信用社凝聚力。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充分运用多种有效的融资手段,扩大融资范围,拓宽服务领域,加大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力度,大力发展银行卡等现代支付工具,开拓代理保险、证券、外汇、信息咨询服务等新型支农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支持“三农”的重要作用。
积极推动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已经上市的敦煌种业股份公司要不断提升经营水平,进一步增资扩股,募集更多的发展资金。对一些生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基本具备上市能力的企业,如阿克塞石棉、神舟旅游、大禹节水等,要积极引导他们进一步创造条件,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有关条件和规定的企业进入证券市场,运用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融通资金,扩张经营规模。
鼓励非公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吸引非公有资本入股。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还可以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鼓励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
积极通过政策性银行进行融资。要充分运用好开发性金融的两类特有贷款(技术援助贷款和软贷款),在项目规划阶段可利用技术援助贷款提升规划水平,加快前期工作;在项目建设前期,可利用软贷款解决项目前期因为资金不足而无法立项的困难。积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扩大粮油加工转化贷款、农业基本建设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投放额度,争取更多的国外政府、国际组织涉农贷款。
三、建立完善信用制度
政府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要从规范政府信用做起,兑现行政服务承诺,充分发挥政府信用的带动和示范作用。要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深入开展信用企业、信用村镇、信用户创建活动,构建城乡一体的信用体系。按照“政策引导,多方出资,市场运行”的模式,探索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和基金。一是建立财政全额出资的贷款担保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扶持发展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二是组建产权明晰、市场化运作的股份制或民营担保机构。三是建立企业“联保”模式,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联保互保,也可以与有产、供、销联系的大企业和优势企业建立担保关系,充分利用现有的信用资源,提高中小企业承贷能力。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尽量简化中小企业抵押评估、登记、公证等手续,降低收费标准,放宽抵押、登记有效期限,切实减轻企业贷款负担;建立健全资产拍卖转让市场、产权转让市场,切实解决抵押物变现困难的问题。同时,积极推动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积极引导企业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切实履行借款合同,始终保持良好信用;并积极谋划和培育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建立投资项目管理库,为获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积极创造条件。
四、建立和谐的银地、银企关系,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进一步完善银行与政府的联系沟通反馈机制,定期召开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和金融座谈会,及时互通发展战略、产业开发和货币信贷政策和银行监管信息,研究解决经济金融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类企业通过银企合作项目推介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向银行推荐经过论证筛选的优质信贷项目,扩大签约资金总量。跟踪落实银企合作项目执行情况,促使企业贷款授信额度落实到位。
企业要主动加强与银行的协作配合,定期向开户行反映经营情况、存在问题及发展方向,遇到重大经营事项要及时与银行交流、沟通,共同规避资金运营风险。银行要经常深入企业了解具体情况,完善管理措施,优化金融服务,对企业有效的资金需求及时主动给予解决,与企业真正建立互惠互利、合作双赢、共谋发展的伙伴关系。
积极树立科学的金融发展观,深化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认识,始终把握好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规律,合理利用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努力改善**市的信用环境、法律环境和投资环境,疏通银行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渠道,调动银行信贷资金自动流入,重构经济与金融的协调关系,促进**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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