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振乡镇企业,发展农村经济
肇始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那场空前的改革深深地印刻在中国人民的记忆中,正是那场改革使得在中国大地上尤其是广大的农村地区出现了一派暂新的繁荣景象。从那时起,这块古老的大地上重新充满了勃勃生机。这种欣欣向荣的景象是中国人民期待已久的。它被视作是中国农民长期受压抑后积极性和力量的爆发。这种变化的具体表现在于粮食产量的迅速提高,人们家庭收入的大幅度增长。
但是,有学者指出,80年代初期的这些重大的变化,至少在粮食产量方面,和这场改革本身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著名华裔学者黄宗智在其著作《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一书中指出,在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之后几年的粮食产量其实和在之前没有很大的区别。然而,当时全国粮食产量的提高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根据黄的解释,由于该地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如接近工业比较发达的上海市因而有充足的肥料和先进的技术的投入,所以这里的粮食产量在集体化时期就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数值,这个数值在改革之后也很难再被超越;而在全国范围内,随着这一时期国家工业化的逐步深入,使得其它较落后地区有机会因增加投入而获得粮食产量的快速增长,它们的成就融入到整个中国,就造就了全中国的欣欣向荣的良好局面。
看到了这些方面取得令人振奋的进步之后,中国绝大部分人都认为这是改革集体制度,解散人民公社,实行大包干从而解放了农村社会的生产力的原因。也许我们对此不能够持完全否认的态度,但是实际情况应该和这种解释有些出入。伴随着生产关系的调整,人们的确提高了劳动的积极性;只是这里有一个大家不应该忘记的事实:早在改革开放甚至可以更早追溯到建国以前,由于中国人口数量众多,几乎所有的土地都已经被充分利用,即使是劳动者工作积极性的提高也不足以让本以超附荷工作的土地再增加产值了。
中国在改革之前实行的是集体化,这是众所周知的。但是出于从意识形态和宣传方面考虑的原因,人们一直把集体经营看作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而把小农经济和市场经济分别看作是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东西。然而根据当代小农经济理论学者,如蔡雅诺夫等的理论,小农经济并不一定会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而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它反而会在新的历史时期表现出新的适应力,也就是说小农经济和小农经营是一个能够独立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实体。这个理论似乎和中国当前普遍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实际情况有些吻合。且不说现在的情况,就是在改革之前的集体化经济(当然大跃进除外)时代,我们也不能认为小农经济已经不存在了,因为国家至少还允许农户拥有自己的自留地。再退一步说,就集体制度下的生产队而言,除了规模上的差异,一个生产队其实就等于一个扩大了规模的小农家庭,因为它们都有满足自己组织成员的需要,尽量解决各个成员就业和生计的义务,它们所具有的功能是一致的。
学者把中国近代以来的农村状况称作“过密化”(国外学者则称作“农业内卷化”)。“过密化”的意思是指,把不断增加的人口源源不断的输入到本来就已经负担很重的土地上去,结果造成了总体产出虽然增加,但是人均效益却不但没有提高反而下降的现象。这是在中国人多地少的特定国情下的必然产物。因为即便是在允许人口自由流动的近代以前,中国农民也仅仅是从满足生存条件的愿望出发,在只要投入劳动力能够增加哪怕一点点收益时,他们也会做出继续增加劳动力投入的决定。因为家庭的决策者们想,如果不继续投入诸如未成年小孩或者是家庭妇女等劳动力,他们的消费也一样会支出,让他们也创造一些价值(尽管这些价值是那么微不足道)也是一件何乐不为的事。于是,与外界靠雇佣工人进行产品生产的企业主相比,家庭经营在生产成本方面就有了自己的优势,这反过来又保证了小农式的家庭经营能够继续维持下来。
在人口流动被户籍制度严格限制的时代,这种所谓的“过密化”趋向于严重。到了人民公社的集体化时期,由于形式上男女平等观念的施行,导致了更多的劳动力向土地倾泄。“过密化”的直接后果就是在没有最新的科技和资本投入的情况之下,土地的生产能力已经接近极值。
所以说,在这样的背景下,至少在农业粮食产量上,中国80年代改革所取得的辉煌成果其实只是表面上的现象。可以这么说,全国粮食产量的提高主要是由于那些落后地区技术和肥料投入从而带动全局增长的结果,而不是一般所说的主要是生产力得到解放的原因。如果大家还记得当全国粮食产量增长了几年之后就停滞下来的事实的话,也许就会很快地接受这种解释。
的确,我们不能否认中国的土地生产能力在目前这阶段已经达到了极限值。但是,中国人民实现富裕的途径并不是只有通过土地这么一条道路,如果大家纷纷把注意力放在虽然丰腴然而被剥夺怠尽的土地上,那么这种目光真的是很短浅的。
人们一直在说,是改革给人民带来了富裕和希望,可是许多人并没有意识到,真正给他们带来财富的不是粮食的增产,而是来自土地之外的非农就业机会。我们可以轻易地从80年代改革初期的欣欣向荣里找到理由。
也可以这么说,如果说改革和实行大包干制度确实改善了中国人民尤其是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那么这种改变更多的是因为从这时起每个家庭终于可以把以前被强行束缚在土地上的多余劳动力转移出来,去从事其它适合自身特点的工作和副业。值得注意的是,在改革刚刚开始的前后一段时间,以前在集体化时代的队办和社办工业也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这就是后来被称作乡镇企业的前身。在发展到顶峰的时候,乡镇企业甚至于得到了“三分天下有其一”的赞美之词。当时几乎每家每户都有劳动力被安排在这些企业里面,这无疑为解决农村富裕劳动力的就业,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是现在对乡镇企业的这种赞誉声音已经很少了,因为现实情况是,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乡村工业除了极少数之外正在走向没落,正在被个体和民营经济所淹没。而个体和民营经济是按照市场规律办事的的,他们不会考虑如何尽量去解决全体村民的就业和生计,结果就是许多以前在乡村工业就业的人们被辞退,随之而来的便是农村经济的衰退。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内需不足的根源。
如果要探讨乡镇企业衰落的原因,除了经营不善之外,还在于它始终处于政府的控制之下,它必须同时在满足政府的经济上无底洞似的索取和满足作为企业所有者的村民的利益要求之间作出自己的选择;结果它就在这种矛盾斗争中受到损伤并且从此一蹶不振。但是不管怎么说,乡镇企业后来的失败并不能抹杀它在改革初期给人们带来了很多实惠的功劳。正是这么一种经验能够让我们从中得到一点教训,那就是要想实现富裕和梦想,出路还是在土地之外,在于将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
现在从政府高层到地方,人们都在热谈“三农”问题。毋庸置疑,要想彻底解决发生在中国农村中的这些问题是困难重重的。有些人仍然把目光放在土地上,试图通过提高土地的产出来实现农民收入的增长,但是他对中国土地已经超附荷运作的事实却视而不见。现在更多的人则主张通过废除户籍制度,让更多的农民能够自由地流入城市中,去寻找财富的宝藏。后一种建议比前一种固然要好和更有效,只是现在流入城市的民工们难道还少吗?这么大量的农民工人涌入城市还不能使问题得到较有效的解决,我们再也不能仅仅寄希望于农民进城打工这种方式了。何况我们的城市自身也是问题重重,并不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了。我想,如果可能和被允许的话,人们还想把一些拖了后腿的城市人口也往农村里推呢,这绝对不会是什么主观臆测。
建国之后,国家的政策一直是向城市和工业倾斜的,而把农村和农业作为前者的原料产地和销售基地。多少年来,通过这些很不平等的剪刀差政策,城市从农村和农业方面攫取了太多的财富。即使这种攫取不至被说成是农村贫困的根本原因,它至少对目前农村的不景气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幸运的是,我们的许多决策者和学者们已经意识到了这个巨大的不公平,现在“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建议也被提到了议事日程。这或多或少的让那些在贫困中煎熬了很长时间的农民兄弟感到舒服些,因为他们为国家所做的牺牲现在终于得到了承认。然而仅仅是这种口头上的许诺并不能真真切切的使农民的生活水准得到提高,更重要的是怎么把这种承诺兑现到现实中去。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兑现,并不是说城市每年要给农村一笔巨额现金;这或许是一种反哺的方法,但并不是一条现实的路。因为无论从城市还是从农村自身来说,他们之间需要的是长期的合作与支持。这种短视的输血式帮助对农村来说是不可靠、不长久的,对城市来说则是一笔无法让人承受的负担。
的确,我们现在缺少的不是热情,而是如何将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有效地整合在一起的方法。在探讨如何解决提高农民收入的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重新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在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经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如此,我们才会更加了解发展农村社会乡村工业化的重要意义。回顾历史,我们在承认乡镇企业因管理混乱而纷纷破产的同时,也必须承认它在解决村庄成员就业和总体上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方面有自身的不可否认的优势。因为作为具有地缘性和血缘性的企业组织,乡镇企业是把村庄全体成员的利益放在首要的位置来考虑的,它甚至会以牺牲效率的代价来为村庄成员服务。
近些年来,有一些学者注意到了一些所谓的“超级村庄”现象。在这些村庄里,乡村工业没有被卷入到全国乡镇企业衰败的洪流,而是顽强的存活了下来。现在这里的人们仍然享受着工业化给他们带来的财富和喜悦。如果把这些地区作为典型来宣传未尝不可,但是这在全国范围来说是很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而已,对大多数农村来说这是可望不可及的。
由此,笔者认为,既然农村目前不能再自动地走上工业化的路,就应该由国家来采取政策和措施重新鼓励和扶持乡镇企业的发展。比如让城市企业向农村地区渗透,既让农村地区有机会接受城市工业的辐射所具有的好处,又让城市工业在农村继续取得可观的效益。当然,现在所说的重建的乡镇企业比之以前必须有一定的改变,首先就是要避免政府对它的操控,必须让它切切实实的为村民服务。只是有一个问题必须在事先得到解决,那就是乡村工业化之后如何使得其不至于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重新被击跨。我想在这个时候,只有让以前得益农村的城市作出些牺牲,所谓的“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才是有实在意义的。也就是国家和政府在制定有利于农村地区发展的政策的同时,应该动用政府掌控下和能够动员的资源,让农村中这些新的乡镇企业得到优先发展的机会,而不是任由其自生自灭。
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国家把解决农民问题(主要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权力重新交给代表村庄成员的集体,即乡镇企业及其经营者。这个时候国家面对的是一个集体,而不是每个农民个人。我们应该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乡村工业能够自觉地为提高村庄成员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福利而坚强地存在和发展下去。因为这时农民会因把企业看成是自己的财产而倍加珍惜,企业自身也会因为原有的地缘等的亲密关系而不会胡作非为。
作者简介:王振威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农村社会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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