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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称,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及时纠正用工违法行为,特别是推动根治欠薪、违法安排超时加班等社会关注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发表的《通知》要求道:要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优势和工会在发现、排查劳动领域风险隐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与工会的协作配合质效,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中包括用人单位涉及职工利益的内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制度;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及老年劳动者特殊权益保护;保障被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具体情况。 此次通知的下发对于一些原先不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的企业有一定的警示作用,但警示归警示,想要真正根除欠薪、违法安排超时加班等问题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具体原因在于,这个通知没有提到如果企业违反了这项规定会受到怎样的惩治,那么,即便再怎么做预防也就成了空口白话。 如今就连体制内都存在无法下发工资、拖欠工资、值班加班的情况,更别说私有企业如何进行整治。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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